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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消防设施操作员   时间:2023-01-14

陕西省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化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紧围绕“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的原则,全力加快镇街消防所、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努力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全面保障,规范运行。总队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应急管理厅等5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招聘、管理、保障;鼓励为“一所一站”配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各级财政部门将“一所一站”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区政府按照保护核心区域、便于响应出动的原则,为专职消防站建设营房场地;各镇街为消防所提供专门办公用房。省消安委办制定“一所一站”工作手册,规范巡查检查、隐患处理、宣传培训、联合演练、应急处置的工作职责和具体流程。

强化考核,压实责任。省委、省政府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纳入消防工作考核、平安建设内容,压实消防安全“五大责任”;将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落实情况列入2022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由总队牵头,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配合,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市县政府将镇街“一所一站”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定期调度推进、跟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组织对“一所一站”进行验收,确保能用、管用、好用。

突出重点,科学建设。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的建设思路,以“有场地、有专人、有保障”为标准,在全省分层次建设“一站一所”。2023年底前,327个城市建成区的街道和20个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镇按照“单独建”的模式建设消防所,预计新增专职防火监督人员3000人左右,其他乡镇采取“联合建”“依托建”的模式建设消防所;2024年底前,没有消防救援力量的207个街道、63个全国重点镇共建成270个政府专职消防站,预计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5000人以上,切实满足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