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政府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议,认真解读《办法》,部署宣贯工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政府副秘书长刘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厅、应急管理厅等7个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县(区、市)政府(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会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安春晖主持会议。
会上,刘凯副秘书长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快队伍建设、部门形成合力3个方面对抓好《办法》宣贯执行、积极推进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瑞丰政委从立法背景、核心内容、重要作用等方面对《办法》进行深入系统地宣贯解读。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3个省直部门和西安市、延安市、安康市3个地市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办法》分别作交流发言。
发言中,省发改委表示,重点指导市县发展改革(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建设审批服务,确保项目手续合法合规和工程质量安全。省财政厅表示,切实做好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财政保障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省人社厅表示,严格规范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管理,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完善退出机制、增强职业荣誉。西安市政府表示,持续加强重点区域消防救援站建设,年内增加83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编制,出台《西安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完善队伍作战训练、指挥调度、考核考评等制度机制。延安市政府表示,研究制定核编增补、人员招录、优抚优待、待遇保障、退出安置等措施办法,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16个,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562人,年内117个乡镇、街道办实现消防所全覆盖。安康市政府表示,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员逐年增长工资保障机制,将人员配置、队站建设、车辆装备等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全面落实专职消防员看病就医、参观游览、子女入学等优待政策。
会议指出,出台《办法》,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党委政府有效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底板工程,饱含着省委省政府对消防救援事业的深情厚爱,凝结着社会各界重视支持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智慧汗水,承载着全省专职消防队员的殷切期盼,对提高我省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办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持之以恒推动《办法》落实落地。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主导地位,政府主要领导要把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解决事关队伍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做好统筹协调,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抓落实;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队伍建设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宣传贯彻。要加大对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政策宣贯和指导力度,按照《办法》落实队伍建设管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落实人员招录、工作性质、待遇保障政策,提升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三是强化跟踪问效。要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纳入规划落实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把任务细化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持续跟踪问效,定期检查考评,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照《办法》规定落实建设、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以《办法》宣贯落实为切入点,强化统筹,聚焦重点,破解难题,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推动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高质量发展。一是补齐短板,加快推进队站建设。要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建设纳入消防专项规划,有针对性制定年度建设方案,依据《办法》规定和消防队站建设的国家标准,落实“应建尽建”要求。要针对全省97个森林草原火险区域,优先建设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补充满足森林草原灭火要求的人员和装备,加快构建我省森林草原专业消防力量体系。二是专门管理,有效提升队伍战斗力。各级消防部门要对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实施专门管理,严格人员招录,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招录,统一调配。要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制度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推动“专职队”向“国家队”对标看齐。三是落实保障,确保队伍持续稳定。要高标准提升工资待遇,实现市级统筹,保证辖区内政府专职消防员同工同酬。要高水平落实优待政策,确保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交通出行、就医、子女入学、参观游览、住房保障等优待政策,充分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政府专职消防员献身消防救援事业。